化学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实验室网上申请使用相关规定及流程
2014-12-02

为有效实现实验室资源共享,提高实验室的使用率。在除本科专业实验的教学时间以外,本学院教师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使用本科专业实验室,为保证实验室的使用规范化,特做出以下规定:

1.     全院师生持本人一卡通或身份证到工程实验中心办公室注册,一卡通或身份证更换后需持新卡到工程实验中心办公室更新信息;

2.   登入化学工程学院工程实验中心网络数据库网站首页(http://pce.scu.edu.cn/db/)通过安全认证考试,获取数据库使用权限及门禁系统认证权限。考试认证权限期限,教师为一年,学生为半年(安全认证考试通过后系统自动提示认证有效期至XXXX日);

3.   实验场所申请使用需通过网络数据库进行网上提交,纸质申请一律无效;

4.   实验场所使用实行安全责任制,申请教师需对实验室的安全负全责,申请教师需仔细阅读申请使用须知,签署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具体流程详见

5.    专业实验室仅限教职工申请,申请时选择本组需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申请获批后即得到本人或多人权限;

6.   教师申请实验室用于指导本科毕业论文,首先通过本科教务提交毕业生名单至学工部,相关辅导员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将毕业生导师设置为相关指导教师后,教师方可在网上提交申请;

7.     教师申请实验室用于创新实验指导,首先提交书面申请至工程实验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将毕业生导师设置为相关指导教师后,教师方可在网上提交申请;

                    网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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