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执行老旧设备清理与报废工作
2014-04-11
在学院统一领导部署之下,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开始了对库房和地下室整理的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四川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及处理管理办法》,中心邀请学院设备科付兵老师到江安校区对堆放在一基楼B座库房和地下室中的陈旧过时和损坏的设备进行集中报废登记。仪器设备报废后,中心将对库房和地下室进行彻底清理。
请在一基楼地下室存有仪器或设备的老师对存放的物品进行清理或转移,清理结束后,中心规划将地下室建设成为公用仪器平台的物品存放室,以便更好地为广大化工师生服务。
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