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工程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申购程序

按照工程实验中心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学院下拨的实验经费主要用于各实验室的本科教学实验所需消耗品和实验药品的购买、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一般不用于添置新实验设备。如特殊情况需要添置实验仪器设备,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责任教师提出需要购买的仪器设备的型号和数量,要求完成的时间,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报工程实验中心。

2、中心主任(或相关副主任)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中心已有同类型的仪器设备,应尽量在中心内部进行调剂或协调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再购买新设备。

3、如果中心没有同类仪器设备,可同意购买。

4、对价格较高的仪器和设备,由中心上报主管副院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5、购买设备仪器安装到位后,由申请人负责协助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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