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和基本要求。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掌握实验的原理、方法、步骤;了解有关仪器的性能、配置;熟悉其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综合开放性实验项目,必须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拟定出正确的实验方案。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必须听从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切实做到独立思考、科学操作、细致观察、如实记录。自觉培养严谨、求是的科学作风。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提倡树立生动活泼、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学习的学风。实验完毕后及时整理实验数据记录,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分析问题,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按时送交实验指导教师。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任意修改实验数据,不准抄袭实验报告,一经发现,将受到严肃处理。

三、遵守纪律,不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不准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本实验无关的活动,不准在实验室做私活,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设备器材。实验仪器设备、工具、用具等应妥善保管,实验或实习结束后,必须如数清点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应按“赔偿办法”处理。

四、确保安全,注意卫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持实验室安全、整洁、科学、规范、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如有违犯,造成设备器材、设施损坏或安全事故者,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告,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系(或院)和学校批准后,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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